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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騙走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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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超過三萬 須出示證件 防堵詐騙新措施 榮民榮眷請配合

(本報訊)行政院金管會為打擊犯罪,防堵詐騙,規定自八月一日起,民眾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三萬元以上,必須出示有照片的證件。輔導會籲請榮民榮眷配合政府政策,做好打擊犯罪工作。 金管局日前發布「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」,自八月一日起,民眾臨櫃國內匯款三萬元以上,除了在匯款單填寫姓名與電話,未來將要求填寫身分證號碼,如果是代理匯款,匯款書上必須加註代表人的姓名及身分證。(點閱次數:961)